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永續治理

公司治理

董事會結構

董事會為本公司之最高治理機構,董事會成員3年1任(本屆任期自2023/6/2至2026/6/1止),現為第19屆,董事共12席(含獨立董事3席)。
50 歲以下董事成員3席(佔全體董事25%),50歲以上董事成員9席(佔全體董事75%),男女比為11:1,透過董事會成員多元的專業經歷,為公司營運進行全面性的規劃、執行經營發展與重大決策。

董事會成員遴選制度與薪酬

董事會成員遴選依據本公司「董事選舉辦法」、「誠信經營守則」及主管機關所定之獨立性標準,採候選人提名制選任董事會成員,評估提名人選之學經歷,亦確保董事成員具備「獨立性」、「公正性」與「多元性」,除考量年齡、國籍及文化等基本條件,更注重於提名人選的專業背景、 產業經驗與專業知識技能等多元化指標。董事會成員落實多元化情形請參考 本公司2024 年年報。

董事進修

為增進董事會成員對於現行法規及全球經營環境變遷之應對,本公司每年聘請外部專家辦理董事講習,主題包含「從全球政經情勢談台商經營及併購策略」與「ESG趨勢下的企業風險與供應鏈資安管理」等,2024年全體董事皆達成「上市上櫃公司董事、監察人進修推行要點」建議,董事每人進修時數達 6 小時。

董事績效評核

本公司制定「董事會績效評估辦法」,範圍涵蓋整體董事會、個別董事成員與功能性委員會之績效評估。項目包含營運之參與程度、提升董事會決策品質、董事會組成與結構、董事選任及持續進修與內部控制等。評估方式為董事會內部自評與董事成員自評,並將績效評估結果提報董事會。
董事會績效評估項目:對公司營運之參與程度、提升董事會決策品質、董事會組成與結構、董事的選任及持續進修、內部控制。評估結果最滿意項目為「董事會組成與結構」、尚應提升項目為「對公司營運之參與程度」。
個別董事成員績效評估項目:公司目標與任務之掌握、董事職責認知、對公司營運之參與程度、內部關係經營與溝通、董事之專業及持續進修、內部控制。
評估結果最滿意項目為「董事職責認知」、尚應加強項目為「對公司營運之參與程度」。

關鍵重大事件溝通與回應

本公司決議之重大決策或發生重要事件,若符合臺灣證券交易所對有價
證券上市公司重大訊息之查證暨公開處理程序規定,權責單位最遲應於事實發生日前填報「重大訊息發布申請書」,經單位主管簽核後,送交重大訊息專責單位檢視複核及發言人核准,並由專責單位製作重大訊息發布內容及填寫「重大訊息評估檢核表」,於法令規定發布時限前,先由發言人審核,並經董事長簽核決行後發布重大訊息,但若為公司例行營運訊息可先由總經理簽核決行。

公司設置審計(暨風險管理)委員會、薪酬委員會及永續發展推動委員會,各委員會(含功能性委員會)由公司三位獨立董事組成,由邱賢德獨立董事擔任召集人,另二位獨立董事為委員會委員,進行各項永續發展、風險管理等政策及推動情形之督導。轄下設置各任務小組,至少每年一次定期將永續政策執行情形、風險評估結果與因應對策之結果,以及與利害關係人溝通情形,向功能性委員會及董事會報告。

本公司設有「審計委員會」,成員共計3名且皆為獨立董事,目標為審閱財務報告、考核內部控制制度之有效性、會計師簽證費、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序修訂、背書保證及資金貸與他人作業程序修訂、年度盈餘分配案、取得或處分資產案等,2024年審計委員經討論皆無異議通過各案。
公司風險管理政策業務督導納入審計(暨風險管理)委員會,該委員會由公司三位獨立董事組成,由邱賢德獨立董事擔任召集人,另二位獨立董事為委員會委員,依重大性原則,進行各項永續發展、風險管理等政策及推動情形之督導(含如管理方針、策略與目標之訂定、檢討)。轄下設置各任務小組,至少每年一次定期將永續政策執行情形、風險評估結果與因應對策之結果,以及與利害關係人溝通情形,向功能性委員會及董事會報告。依本公司「風險管理政策與程序」,於2024年11月11日彙整公司風險辨識、分析及評估結果,向委員會及董事會進行執行報告,經各委員及董事會審議報告後皆無異議通過各案。
2024 年共召開6次審計委員會,成員出席率100%。

本公司「薪資報酬委員會」成員共計 3 名,由獨立董事擔任召集人,協助董事會訂定董監事及經理人績效評估與報酬之政策、制度、標準與結構,相關績效考核、薪資、獎金、員工紅利、激勵制度暨董監事酬勞金發放方式等薪酬政策,並將建議提交董事會討論。2023 年度工作重點主要包括審閱員工酬勞及董事酬勞分派、年終績效獎金發放、調薪方案之合理性、獎金辦法制度修訂等,經提案單位向薪酬委員說明,各委員經討論後同意通過提案。2024年共計召開 4次會議,成員出席率 100%。2024年為更進一步推行永續發展,
董事會將決議高階經理人薪資報酬需與ESG相關績效評估做連結,並同步公告於官網。新光合纖以職責為導向的職等架構,依高階經理人績效納入公司ESG指標,包含誠信經營、營運成效、減碳淨零、再生能源使用、多元共融的推動等相關依據來訂定報酬標準,並於授權範圍內授權董事長核定。

財務績效

分配給利害關係人的經濟價值

誠信經營

致力於建立高道德標準與負責任的營商環境,將商業道德視為企業永續發展的重要基礎。為此,本公司制定明確的《商業道德政策》,涵蓋反貪污反賄賂、避免利益衝突、反詐欺、洗錢防制、禁止不當競爭及資訊安全等多面向,適用於新光合纖(含子公司)所有員工及包括供應商、代理商、客戶在內的相關合作夥伴,強調對任何形式的不道德行為皆採取零容忍態度,以落實誠信經營及維護商業往來的透明與廉潔。

教育訓練

人次參與
0
%完訓率
0 %

新進員工簽署承諾

完訓率
0 %

高階員工評估

位評估
0
員工占比
0 %

據點風險評估

完成率
0 %

法令遵循

以「誠信守法」作為公司營運的基本原則,並透過制度化的法令遵循機制,推動內部教育訓練與外部專業講座,協助全體員工理解並落實各項法規要求。內部方面,公司將法規遵循課程納入日常職能訓練之中,定期舉辦能源管理、環境保護、消防安全、職業安全衛生及智慧財產權等主題之教育訓練,課程規劃內容多元且緊密結合相關法規,確保員工具備應有的法規認知與實務技能。

此外,公司亦不定期邀請外部專業顧問,提供專業進階課程,協助同仁 隨時更新產業最新動態與法規變化趨勢,加深法規遵循的深度及廣度。同時, 公司也鼓勵各部門員工申請參與外部專業課程的管道,滿足不同部門及職務 專業需求,以靈活因應產業變化與工作需求,持續強化員工在各自專業領域 中的知識與能力。

01

即時掌握並蒐集法規最新變動資訊

02

提供內部法律諮詢服務,協助同仁排解實務疑難

03

辦理定期法律教育訓練及法遵實務查核,以強化員工法遵意識與能力

04

設立多元的內部檢舉管道與稽核室信箱,鼓勵員工主動通報可能存在的 違規情形,改善作業流程。

05

明訂違規事件之標準處理流程,確保制度落實透明且一致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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